您可選擇填報的“招飛院校+送培單位”申請組合形式和數(shù)量,由在當(dāng)?shù)匕才耪酗w計劃的招飛院校,以及參與合作招飛的送培單位數(shù)量確定。例如在您的生源地招飛的有院校A、B,送培單位有A、B、C、D[C、D為送培單位(合作),則您可填報的申請組合為“A+A”、“A+C”、“A+D”、“B+B”、“B+C”、“B+D”中的若干或全部。招飛申請組合在您有效申請達(dá)到2個之前,或心理測試復(fù)測不合格之前均可增加。
請注意,同樣的申請組合能且僅能填報一次,如您之前填報了某一申請組合,無論該申請組合在哪一階段、是否合格、是否成為有效招飛申請,您都不能再次添加同一申請組合。您可以取消處于報名狀態(tài)(未進(jìn)行初檢)的申請組合,但顯示“合格”、“不合格”、“審核中”的申請組合不得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