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參加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普通高考報名(具體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要求執(zhí)行)。
(二)須具備一級運動員(含)以上運動技術等級稱號。
(三)考生運動技術等級證書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招生管理辦法》要求,以“國家體育總局運動員技術等級系統(tǒng)”公示的數(shù)據信息為準??忌缇邆渌鶊罂柬椖康亩鄠€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報名時需填報所有符合報名要求的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
(四)考生依據公布的體育專項考試時間,合理選擇不超過2所招生院校進行報名,并確定好志愿順序。
(五)身體和心理健康狀況以入學體檢結論為準,不符合體檢標準者取消錄取資格。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 號)要求和《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 號)規(guī)定執(zhí)行。
(一)根據體育總局、教育部文件規(guī)定,考生須統(tǒng)一在“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或“體教聯(lián)盟APP”中“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招生系統(tǒng)”(以下簡稱“體育招生系統(tǒng)”)進行注冊(驗證考生報名資格)并報名,在線支付考試費用。
1.冬季項目
注冊時間為2022年12月1日12:00至12月31日12:00;
報名時間為2022年12月22日12:00至12月31日12:00。
2.夏季項目(含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項目,下同):
注冊時間: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報名時間: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2023年報名考生的等級證書審批日期為:
冬季項目為2013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夏季項目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
(一)體育專項考試
體育專項考試采用全國統(tǒng)考和分區(qū)統(tǒng)考方式進行,滿分 100 分。體育總局委托有關院校組織體育專項考試,按照體育總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體育專項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2023 版)評分。
體育專項考試(含現(xiàn)場確認)時間、地點,以及打印體育專項考試準考證等具體事宜,以國家體育總局“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公布內容為準。
(二)文化考試
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shù)學、政治、英語四科,每科滿分為150分,四科滿分為600分,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
文化考試時間:4月15日至4月16日(周六、周日)
文化考試地點:由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詳見文化考試準考證。
注:考生于4月8日12:00后登錄“體育單招系統(tǒng)”打印文化考試準考證。
(一)保送錄取工作于2月下旬完成后,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在3月1日其他項目開始報名之前,北京體育大學將公布分項目招生計劃。分項目招生計劃公布后,如保送錄取名單發(fā)生變化(例如個別運動員因故取消錄取資格),分項目招生計劃不再調整。
(二)依據國家體育總局、教育部文件規(guī)定,考生在文化成績和體育專項成績均達到我校最低錄取控制線的基礎上,根據分項目招生計劃,依據上線考生填報的志愿梯次順序,按照綜合分由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優(yōu)先錄取一志愿,若未完成招生計劃,再錄取二志愿。二志愿錄取結束后,如部分項目仍未完成招生計劃,項目計劃不再做調整。
綜合分計算公式如下:
綜合分=(文化成績/6)×30%+體育專項成績×70%。
綜合分計算時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采用四舍五入計數(shù)保留法。
(三)對具備運動健將技術等級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20分錄取。
(四)錄取時,如遇綜合分同分并列情況,則依次按體育專項成績、語文成績、數(shù)學成績、政治成績、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
北京體育大學按照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及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核定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學費為每生每年5500元。住宿費為每生每年750、900、1200元不等。
注:以上學費和住宿費為2022年標準,2023年有新標準則按新標準收取。
(一)考生依據所獲得的運動等級證書的項目報名并進行體育專項考試,不得跨項報名和考試。
(二)報名成功以考生完成交費為準,一旦報名成功,考生志愿等所有信息均不允許修改。
(三)因特殊原因(例如使用曾用名辦理等級證書造成無法在系統(tǒng)中注冊)未能通過“體育單招系統(tǒng)”正常線上報名的考生,應填寫線下報名申請表,并在報名截止之前,將線下報名申請表提交至一志愿院校招生辦公室。
(四)對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造假的考生,取消運動員技術等級稱號;參加高考報名的,由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取消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計入考生誠信檔案。
(五)考生弄虛作假,或發(fā)生考試違規(guī)行為,經查實,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36號令),取消其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已入學者,取消其入學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體育專項考試將進行興奮劑檢查。體育專項考試前,考生須簽訂《反興奮劑承諾書》。拒不簽訂承諾書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興奮劑違規(guī)的考生,視為考試作弊,取消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并通報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七)依據國家體育總局和教育部文件規(guī)定,考生若已報名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志愿并被錄取,不得放棄錄取資格,同時不再參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
(八)本簡章由北京體育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國家體育總局、教育部及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對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招生有新的規(guī)定,我校將按最新規(guī)定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