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考或高職單獨考試報名條件,且已取得浙江省普通高校統(tǒng)一招生考試高考報名號,浙江省普高招生考生(含藝術、體育生),單獨考試招生考生旅游服務類以及其他類(學前教育、安全防范)考生可報考浙江廣廈建設職業(yè)技術大學高職提前招生。
考生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 在校期間無任何違紀處分記錄。
3. 身體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guī)定,體檢合格。具體要求如下:
(1)五官端正,體形勻稱,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無紋身,無明顯的“Ο”型或“X”型腿。
(2)根據(jù)該專業(yè)就業(yè)崗位要求,建議男生凈身高170cm-185cm,女生凈身高160cm-175cm。
(3)無色盲、斜視,單側耳語聽力不低于5米。每眼裸眼或戴鏡視力(C字表)應當達到0.5及以上。
特別說明:報考該專業(yè)的考生不安排體檢,但須進行基本身體素質、生理條件合格性面試,其他要求以考生高考體檢結果進行認定。
4.普高招生考生學業(yè)水平考試(以下簡稱“高中學考”)成績等級無限制。高中學考等級是外省獲得的,須提供學籍所在省的省級機構出具或簽署意見的高中學考成績證書或證明(原件)。
5.單獨考試招生旅游服務類以及其他類(學前教育、安全防范)考生須參加浙江省高考報名科類對應的職業(yè)技能考試。
1.浙江廣廈建設職業(yè)技術大學高職提前招生嚴格遵守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招生錄取工作的政策和規(guī)定,實施招生錄取“陽光工程”,嚴格執(zhí)行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紀律,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平、公正、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2.錄取總分計算
普高招生考生(含藝術、體育生)錄取總分(滿分210分)=高中學考成績(折合成滿分110分)+綜合測評分(滿分100分)。
3. 同分規(guī)則
(1)普高招生考生(含藝術、體育生)
如有考生總成績相同時,參照以下規(guī)則處理: 依次按綜合素質測評成績、高中學考折算成績、語文、數(shù)學、外語、X1科目、X2科目、X3科目高中學考等級對同分考生進行從高到低排序;若依然相同的,再依次按物理、思想政治、技術、歷史、化學、地理、生物高中學考等級對同分考生進行從高到低排序;若還相同,則再依次按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中的品德表現(xiàn)、運動健康、藝術素養(yǎng)、創(chuàng)新實踐等級對同分考生進行從高到低排序。上述同分處理規(guī)則使用完后,仍無法對同分考生進行名次排序的,則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yōu)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2)單獨考試招生考生
考生錄取總分相同時,依次按綜合測評分、省職業(yè)技能考試成績、職業(yè)技能操作考試成績及職業(yè)技能理論考試單科成績進行排序。
4.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guī)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浙江廣廈建設職業(yè)技術大學將按“不予錄取”執(zhí)行。
5.錄取男女性比例不限。